"/>
廣州:有行賄行為的企業2年內不許投標 二維碼
來源:南方日報 根據新京報消息, 根據《廣州市水務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評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廣州地區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記錄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年內暫停該企業在本市參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水務工程項目的投標活動。此《辦法》將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xml:namespace> 同時,《辦法》規定,市場行為評價、質量安全管理評價和履約評價均設定基準分100分。誠信評價信息系統按各項評價標準在3月、6月、9月和12月四個月的21日計算出相應季度施工、監理企業的誠信評價總分,并從21日起至25日,在本系統首頁對外公示。 (記者 黃少宏) 原標題:廣州:水務工程招標有行賄行為 企業2年內不許投標 來源:南方日報 官方網址: 正凱責任編輯:Linag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