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意見 二維碼
國辦印發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意見貧困老年人合法權益受侵害將給予法律援助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訊 近日,記者從全國老齡辦、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五部委在京聯合舉辦的《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貧困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民政部黨組成員、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介紹,《意見》明確的20項老年人照顧服務重點任務,涵蓋了老年人醫、食、住、用、行、娛等各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只要是常住人口(在一個地方居住6個月以上),就可以在當地免費體檢,不受戶籍限制。”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意見》明確: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鼓勵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便利、優惠服務;大力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并鼓勵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等服務;鼓勵和支持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相關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短期托養照顧服務;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隨子女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等。 在法律服務方面,《意見》明確:貧困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進一步推動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有條件的地方可適度放寬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和受案范圍。(記者 陳麗平) 主題詞: |